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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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教学名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参评国家教学名师及省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面向全校承担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进行遴选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候选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6—2022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其他条件参考《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具体内容)。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国家和往届省级教学名师

2.国家级教学名师

(1)我校已获得往届省级教学名师的在职专任教师和本次评选出省级教学名师,从遴选候选人参评国家级教学名师。

2)候选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6—2022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3)候选人为非国家人才支持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入选者

4)非现任校级领导。

二、申报遴选程序

合国家教学名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组织遴选后,于2022516日前由学院向学校进行推荐

学校拟于518日前组织国家教学名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选人校内评审,请各位参选教师准备10分钟汇报PPT,用于现场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2022520前提交相关会议审议,并推荐的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国家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1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见附件2、附件3具体内容)

2)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要求每位申报教师上交一张教学录像光盘。视频制作推荐使用标清制式,要求使用MP4封装格式,文件小于200M。教学录像片头不超过10秒,应包括:学校LOGO、课程名称、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单位等信息。该材料不包含在5月16日提交的材料中。

3)所填论文或专著须已在正式刊物上刊出或正式出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日。

4)支撑材料(含获奖证书等加盖公章扫描件、学校党委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书面意见等)。

5)装订要求。每位申报教师的推荐表、重要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扉页编制目录申报材料不退还,请勿上交原件。

2.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省教育厅的各类评奖。

其他

1.推荐表(见附件2、附件3具体内容)和汇总表(见附件6、附件7具体内容)需按照要求于5月16日前由学院统一上交纸质版其他材料可逾期补交)。

2.联系人:冯可心(主楼631房间),联系电话:5510097

附件:

  1.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

  2. 国家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学校)

  3.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学校)

  4. 教学名师推荐材料清单及要求

  5. 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填写参考

  6. 国家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7.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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