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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教学名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与职业学校省级教学名师遴选暨国家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面向全校承担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进行遴选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遴选推荐范围

    国家教学名师面向往届省级教学名师和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名师进行遴选推荐。现任校级领导、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入选者不参加遴选推荐。

    省级教学名师面向普通本科高校在职专任教师进行遴选。现任校级领导、往届省级教学名师不参加遴选。

    二、遴选推荐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工作1年以上、在聘。港澳台地区专家已在内地(大陆)工作1年以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工作1年以上的,也可以申报。候选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普通本科学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7—2023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三、申报遴选程序

    合国家教学名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组织遴选后,于202338日前由学院向学校进行推荐

    学校拟于310日前组织国家教学名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选人校内评审,314前提交相关会议审议,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的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申报材料要求

    1.国家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及所有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详见推荐表后附件目录内容),见附件2。

    2.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学校)推荐表及所有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详见推荐表后附件目录内容),见附件3。

    3.推荐各级教学名师所需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4。

    其他

    1.推荐表(见附件2、附件3具体内容)和汇总表(见附件6、附件7具体内容)需按照要求于38日前由学院统一上交纸质版10份(其他材料可逾期补交),支撑材料需交原件。

    2.联系人:冯可心(主楼631房间),联系电话:5510097

    附件:

    1.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普通本科学校)

    2.国家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学校)

    3.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学校)

    4.教学名推荐材料清单及要求(普通本科学校)

    5.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填写参考

    6.国家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7.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8.教学名师评审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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