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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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在开展2022 年暑期教师研修有关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以下简称专题)。分为两个阶段,其中2022年12月3日起,在专题上线“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2023年1月5日,上线其他课程。

(一)“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

1.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聚焦直播在线教学的组织、安全问题的识别与防范、直播在线教学软件安全防护功能的使用等组织教师开展学习,提高教师的防范意识和处置有关问题的能力。

2.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直播在线教学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以及教师在直播教学中应遵守的法律规范。

3.教师的心理健康。面对直播教学中网络暴力等行为的心理调适,获得心理援助的途径等,降低有关问题对教师身心健康的影响。

(二)专题其他课程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角度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引导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的理论含量、实践力量、精神能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永远跟党走、励志担使命,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和大先生。

2.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学模范、做模范,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3.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紧密结合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指导教师科学用嗓、保持良好的仪表风范、学会心理调适的方法,提升教师的幸福感

4.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 针对不同类型学段教师育教学重点,聚焦发展素质教育,围绕学科德育、学生综合评价、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发展等,提供差异化学习资源,提高教师创新教学的能力。

二、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

教师于2022年12月可以进行“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的学习;2023年1月5日-2月28日可以进行专题所有课程的学习。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完成专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全面理解把握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以多种方式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做好研修的组织落实,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积极发掘并宣传推广典型案例,推动经验交流,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

(二)各学院要加强寒假教师研修的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

(三)填写《大庆师范学院2023寒假教师研修登记表》(附件2)和《大庆师范学院2023寒假教师研修学时认定汇总表》(附件3)。

、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寒假教师研修作为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动员教师广泛参与。

请于3月初报送研修工作总结电子版、《大庆师范学院2023寒假教师研修登记表》《大庆师范学院2023寒假教师研修学时认定汇总表》,联系人牛玉莹,电子版材料可发送微信或者邮箱765858493@qq.com,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专题页面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2.《大庆师范学院2023寒假教师研修登记表》

3.《大庆师范学院2023寒假教师研修学时认定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