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津贴考核合格人员
情况补充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2014年度津贴考核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经各单位考核上报,学校津贴考核小组审议通过的考核合格人员补充情况和按照《大庆师范学院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津贴发放暂行办法([2013]8号)》文件规定不参加考核,享受津贴人员情况予以补充公示。
对被公示人员,如有意见可通过面谈、电话(5510037、5510029、5510031)或署名信件的方式于2015年1月12日17:00前向学校人事处或纪委监察审计处反映。要求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如以书面方式反映,要用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
1.大庆师范学院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津贴考核合格人员补充名单
2.大庆师范学院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考核,享受津贴人员汇总表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