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师范学院校内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教职工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学校职工内部调动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范围及人数
选聘人员范围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本次招聘拟选聘10人左右。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5.在原岗位近3年业务考核合格。
满足下列条件者,优先选聘:
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专业;
2.具有文体特长;
3.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或者拥有心理咨询、就业创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
4.具有校内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历,有党建、团学工作经验者。
三、岗位职责
1.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
2.党团和班级建设;
3.学风建设;
4.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5.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6.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7.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四、应聘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7日。应聘者可以通过网络报名或者现场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后,于5月7日前报送《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相关材料(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期间的获奖证书或业绩材料复印件)电子版或者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gejing5510093@163.com,纸质稿报到学生工作处,一号办公楼305房间。咨询电话:5510037、5510035。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
1.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将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核方式和时间。
2.考核
学校将组织统一考核,通过笔试和面试方式考察辅导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通过人事处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对岗位技术、技能要求较高的特殊岗位人员、岗位紧缺人员需严格把关,原则上不得报名。
2.经资格审查和考核,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由学校统一分配到各用人单位。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