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校转型发展,切实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庆师发[2021]4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承担学校本科教学任务的在岗专任教师。
评选条件:按照《大庆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附件1)执行,须同时满足文件规定中评选条件的六项要求。
二、评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根据评选条件和评审标准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同一年度内教师不得同时申报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学名师。
2.学院审查推荐。4月20日前,各学院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核实申报人提交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审查申报人的评审资格条件,确定推荐人选,报学校评审。
3.收取材料。4月21日各学院以单位名义统一上报相关电子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大庆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及推荐表(附件2,电子稿转换为PDF格式);
(2)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及推荐表(附件3,电子稿转换为PDF格式);
(3)大庆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
(4)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稿);
(5)候选人参评的佐证材料原件(制作材料清单目录,按照评审标准分类依次排列,复印件需要加盖职能部门公章;佐证材料需同时制作成PDF文档)。
4.学校成立教学名师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学科专业与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审议,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正式发文公布大庆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获奖名单。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认真把关,切实将能起到示范作用的优秀教师遴选出来。
2.实行回避制度,参评人本人为评委专家,或与参评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评委专家,在涉及本人或直系亲属的评审和表决环节要主动回避。
3.各单位要认真审查核实申请人填报及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对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
1.《大庆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2.大庆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及推荐表
3.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及推荐表
4.大庆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5.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