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要求,我校按照规定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进行审核、申报、组织参加鉴定等程序,经黑龙江省劳动委员会鉴定,现将参鉴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所在单位 |
劳鉴结论 |
1 |
彭旭 |
230605******2243 |
大庆师范学院 |
通过 |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
咨询部门: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459-5510033
监督部门:大庆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9-551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