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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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教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加强青年教师导师制教师指导成效,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助力青年教师成长成才,学校启动2023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

2023年全体青年教师导师(详细见附件2汇总表名单)

、考核内容

1.填写《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2023年已交不用再提交)。

2.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根据《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庆师发〔2014〕7号考核内容整理上报佐证材料,(见附件3)。

三、考核时间安排

佐证材料有效时间2023830-2024年8月30日

佐证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241125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审查指导教师上交材料符合《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庆师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填写汇总表,学院签字盖章上报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2.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根据《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庆师发〔2014〕7号考核内容整理佐证材料上报(见附件3)。(电子版一份)

3.2024年青年教师导师根据《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庆师发202474考核内容整理佐证材料上报(见附件4)。(本次不提交,参与2024年青年导师制考核的指导教师提前阅读了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5510097

电子邮箱:532750558@qq.com

 

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2023年已交不用再提交)

2.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材料汇总

3.《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庆师发〔2014〕7号

4.《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庆师发202474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